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对采购单位的管理,不断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提升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各单位对采购的项目要通过市场调研、专家论证、社会参与等方式,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从源头上遏制“超标准采购”或“天价采购”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强化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各单位要按照法律规定,将政府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结果、履约验收结果等信息,及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履约验收,进一步提升采购效果。要求各单位依法组织合同履约验收工作,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组成验收小组对合同约定的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确保验收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