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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豫建行规〔2021〕2号)已废止,在新的信用管理制度公布实施前,依法必须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时,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经理信用分值,暂按满分计算。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