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着力提升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程度,持续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郑州市财政局制定了《郑州市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100条》,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1年2月,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1〕3号)指出,近年来全省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在合同签订和支付时限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更多采取的办法破解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堵点、痛点。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提出17项具体措施,旨在鼓励有条件地区进一步瞄准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目的意义
近些年来,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地区、城市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特别是2021年受暴雨灾害、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市场主体困难凸显,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堵点、痛点更加突出,亟需我市进一步对标先进,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100项具体措施,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先进水平,优化我市政府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完善我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
四、主要内容
该文件主要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政府采购流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公平竞争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争议处理机制、监管创新服务七大章节100项具体措施:
(一)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主要内容有:依法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公开采购意向、强化需求管理、体现政策功能等17条措施。
(二)优化政府采购流程。主要内容有:深化“互联网+政府采购”、实行“不见面”开标、“在线投标”、依法依规开评标、中标结果确定及发布、保障供应商采购结果知情权、提高合同签订效率、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强化预付款机制、采购文件资料等28条措施。
(三)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主要内容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合同融资、环保节能、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等15条措施。
(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主要内容有: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政府采购应当公平公正。主要内容有:公平竞争、诚信履约、建立健全采购人内控制度、强化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开展业务培训等17条措施。
(五)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内容:试行“承诺+信用”准入制、廉政承诺、政务诚信机制建设、综合信用评价、加强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信用修复、《中小企业声明函》使用等10条措施。
(六)完善争议处理机制。主要内容: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行为、实现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岗位与操作执行岗位相分离、畅通供应商维权渠道、在线投诉、缩短处理期限、引入调解机制等8条措施。
(七)深化监管创新服务。主要内容:贯彻落实“负面清单”、 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运用大数据预警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制度等5条措施。
五、适用范围
适用部门:郑州市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区县(市)财政局。适用对象:参与郑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
六、术语解释
“信用+承诺”准入制: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郑州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67180158/67180513
http://zhengzhou.hngp.gov.cn/zhengzhou/content?infoId=1647302854932429&channelCode=H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