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7日,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其中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差别歧视#
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产品或服务品牌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违规收费#
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不退还保证金;
#虚假材料#
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授权函等材料谋取中标;
#围标串标#
供应商成立多家公司围标串标,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恶意串通行为。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而整治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等行为的专项工作也是财政部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重点。
除本次行动外,此前国家部委及多地政府也均发布过相关部署方案和举措,明确表达了政府坚决纠正规范这一现象的决心。例如今年7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协发〔2023〕53号),11月10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领域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通知,均要求重点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市场主体等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为。
在国家三申五令严禁政府采购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排斥外地企业的政策下,相关的违规案例被重点查处。根据财政部第一千八百六十五号公告,某研究院购置服务器设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集成商、代理商的母公司须在招标人所在地,或在该地设有分公司或服务机构。这一要求显然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属于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属于歧视供应商的行为。最终,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采购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而针对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不退还保证金这一情况,《通知》要求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在省级以上指定媒体上主动公开处理处罚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正如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11月政府采购违规失信名单,其中有一家就是招标代理机构,该代理机构在今年五六月份被举报不按照规定时间退还投标保证金,当地财政局经专项调查发现,该公司在2020年至2023年三年内代理政府采购项目过程中未按照规定退还264个投标供应商保证金606.06万元,还在财政机关检查时候出具虚假的自查报告,最后该代理机构被处以8万元罚款并且3年内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
在坚决打击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不诚信行为和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投标方面,《通知》同样要求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零容忍”。
政府采购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具有长期性、反复性、顽固性,需要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系统治理,引导政府采购活动朝更加规范有序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