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财政局,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郑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评价范围
本次监督评价按照“标准统一、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由市财政局随机选取2022年度在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26家代理机构,每家代理机构各确定不少于5个项目纳入监督评价范围。市县财政部门联动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随机抽取被监督代理机构。依据河南省政府采购系统有关数据信息,统计2022年度在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名单(包括外省注册本省执业的代理机构),随机选取被监督代理机构,纳入我市本次监督范围的代理机构名单见附件1。
(二)随机抽取被监督项目。根据各被监督代理机构2022年度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的项目信息,结合采购预算、组织形式等因素随机抽取监督项目,每家被监督代理机构原则上抽取项目数不少于5个,不足5个的,按实际数量计算,力求公开招标以及非招标方式项目全覆盖。
(三)自愿参加评价工作。此次监督和评价工作同步展开,凡2022年度在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价。
二、监督评价内容
(一)监督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以及相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开展监督工作,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信息公告、评标委员会、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保证金、档案保存、质疑处理、政府采购政策等11个方面(见附件2)。
(二)评价内容。本次评价工作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综合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成长型)进行评价(见附件3-1、附件3-2)。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4个一级指标以及11个二级指标,具体根据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业绩等因素,按照综合型(从业人数50人及以上)、成长型(从业人数50人以下)两类进行分别评价。
(三)专项清理内容。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和纠正十个方面的内容(见附件4)。
三、监督评价工作安排
监督评价时间从2023年11月开始,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报送阶段(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参加本次监督评价工作的代理机构根据财政部门通知要求,对照核实本机构相关情况及被抽取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形成2022年度执业情况自查报告,参加评价单位形成自评报告,一并报送财政部门。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8日)。财政部门成立监督评价工作组,监督评价工作组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检查体系,编制被检查单位工作底稿;对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参加评价单位评价底稿。
(三)现场监督评价阶段(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监督评价工作组进一步到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对工作底稿或评价底稿签字盖章确认。
(四)处理处罚阶段(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财政部门对监督评价中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汇总报告阶段(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财政部门形成本级监督评价报告,报送市财政局(含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市局汇总形成郑州市政府采购监督评价工作报告,按规定时间向省财政厅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代理机构要认真自查自评,并如实撰写自查报告,不得搞形式、走过场,不得瞒报漏报、修改档案材料或脱离事实进行自查自评,对自查自评报告未反映或反映不实、但在书面审查和现场监督阶段所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代理机构的自查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监督事项落实情况。对照监督内容和项目检查表中的检查标准,逐项说明政策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原因。
2.评价事项实际情况(限参加评价单位)。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评价指标和评价内容,逐项说明具体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
3.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重点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4.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和纠正十个方面的内容相关情况。
5.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及时间安排。
6.对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建议。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督评价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建立工作机制,确保监督评价工作顺利实施。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遵守工作纪律,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范廉政风险。参与监督评价人员应自觉落实回避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和标准,依法依规开展监督评价工作。市局将对各地监督评价工作进行督查,对监督评价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将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督评价和问题清理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监督评价和问题清理工作,严格履行监督评价程序,准确运用法律政策,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
(二)各代理机构要认真对待和积极配合,将监督评价和问题清理工作作为提升执业水平、强化内部管理的重要机遇,积极做好监督评价和问题清理工作。对存在提交资料不全、故意隐瞒漏报、擅自修改存档材料等问题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
1.2023年抽查郑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2.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检查标准体系
3.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4.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5.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依据文件清单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2023年抽查郑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xls
附件2.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检查标准体系.xls
附件3-1.2023年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自查报告(综合型).doc
附件3-2.2023年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自查报告(成长型).doc
附件4.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doc
附件5.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依据文件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