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1.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中“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国有企业采用自筹资金投资的项目是否属于该范围内?达不到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在此范围内?
2.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中“第十一条 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后,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可采用核查随机法、票决法、集体议事法或其他方法定标。”,“其他方法定标”指的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开标、评标、中标的方式是否属于“其他方法定标”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
1.国有企业采用自筹资金投资的项目暂未纳入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规定的“评定分离”范围。
2.未达到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暂未纳入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规定的“评定分离”范围。
3.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第十一条中的定标方法均指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该条款中的“其他方法定标”为兜底表述,在该办法试行期内请选择已明确的三种定标方法。